红色尖兵作训部审核处工作制度
本帖最后由 魂刺 于 2018-8-26 09:11 编辑红色尖兵审核处工作制度
一:复训兵复训的程序
1,需要复训的退役与清除老兵在红尖工作区由本人发申请帖,申请复训,并跟帖思想汇报(不低于300字)与退役或者清除链接。
2,复训兵将申请链接发送至审核处后,由审核处做细致审核与调查,审核资料无误之后情节严重的送呈主席批示,如主席批准复训,审核处根据主席批示,在复训申请后做批复。正常情况有联席参谋部副总参谋长批准复训。
3,获得批准复训的复训兵进入审核处进行二次学习与考核,合格后由主席统一分配。
4,在复训兵审核复训过程中如有不服从管理或者对审核质疑的人员,审核处有权将其送出审核处。
5,审核处只对作训部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干扰审核处正常审核程序与工作。
6,严禁将审核处审核内容以及谈话内容外泄,违者严惩!
二:审核教官的管理
1,选取有责任心的,工作细致的红尖现役人员任职审核处教官。
2,审核教官统一归属审核处管理,按照分工进行审核工作。
3,审核教官对于复训兵与战区新兵军籍审核要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必将严惩不贷。
4,审核教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严禁泄露审核记录与审核情况,违反者将按照相关纪律严肃处理。
5,审核教官要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得推诿,在审核期间要严肃认真,做好每一次的审核。
6,服从审核处与军籍处领导的管理,严格执行每一次命令与指示。
7,严禁将审核处审核内容以及谈话内容外泄,违者严惩!
三:复训兵复训的要求
1,复训兵工作区的军衔必须达到下士
2,复训兵在复训前必须缴纳审核费用500红尖币
3,复训兵审核不通过者 如需补考需缴纳补考费用200红尖币
4,复训兵在复训期间必须严格落实上下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四:审核时间
1、审核处由每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审核工作日,每工作日早上9:00至17:00为审核时间。
2、除重大事情外,否则不在其他时间进行审核。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
红色尖兵作训部审核处
作训部副部长:魂刺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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