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战区关于聂磊等同志处理命令
第五战区关于聂磊等同志处理命令兹有战区人员聂磊、淡黑两名同志,因现实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战区一切日常规范,根据《红尖组织纪律条令》退役之“二、士兵下队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故此给予上述两位同志做强制退役处理!
兹有战区人员禹刃,由于个人现实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和考勤,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退役之“一、士兵入伍后未满三个月,无法继续履行服役职责或不愿再继续留队服役,一律按清退处理,不保留军籍编制。”故对禺刃同志做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兹有战区人员十夜、莫莫、刺猬、军焰考勤不达标,经战区司令部谈话,征求个人意愿,本着治病救人原则,给予以上四名同志预警处理。四月份若未达到战区整顿要求,月底一律强制处理!
请以上相关人员接到该命令后于24小时内退出战区相关作战群!
此令!
第五战区司令部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
附:
工作区 ID 工作区UID QQ号 军籍号
红尖聂磊 1400 2948686211 50014
红尖淡黑 873 1291801999 02198
尖兵禹刃 2228 1072924967 50036
是,一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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