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尖娇娇 发表于 2017-12-7 11:44:38

第五战区关于旧词、辰星两位同志的清除令

第五战区关于旧词、辰星两位同志的清除令


          兹有第五战区旧词、辰星两位同志,未经批准擅自退出红尖作战群已达24小时未归队,经各方联系本人已无归队之意,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例》第三章第二条第十三款“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及第五章第九节第三款“3、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十至第十三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降衔、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处份。”之规定,经战区司令部研究决定,对旧词、辰星两位同志做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此令!


第五战区司令部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个人信息

作战群ID:旧词

工作区ID: 红尖旧词

工作区UID: 2948

QQ: 1127640828

军籍号: 红尖50084


作战群ID:辰星

工作区ID: 红尖辰星

工作区UID: 2671

QQ: 2496809611

军籍号: 红尖5005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第五战区关于旧词、辰星两位同志的清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