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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尖浩轩

【第一战区20160925】新兵羽焓新训档案及学习记录汇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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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2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浙江省-丽水市电信
第七节 奖励的撤销
  
获得奖励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问题,骗取奖励的;   
(二)获得授予集体嘉奖以上奖励的集体发生严重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获得个人嘉奖以上奖励的受到开除处分、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  

撤销奖励,由原奖励申报机关按照程序报请原奖励批准机关审批。特殊情况下,原奖励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1:33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1:46
第五章 处分

凡是违反条令条例和红尖公布的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级、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的处罚。

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惩前毙后,治病救人。

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

队员: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留用察看、除名、开除军籍。
单位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军籍、取消建制。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违反我军条令和日常管理纪律的一切行为,并没有认真检讨、总结教训。

第四节 处分的实施权限

1、战士的警告可以由本单位主官实施。
2、战士和连以下干部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可以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3、战区副职以下干部的降职、撤职可以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4、战区正职以上干部的处份权限参见军官条例。
5、开除军籍必须报请军务作训部备案删档。

各级任何处份必须向上一级上报备案。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1:56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2:02
第五节 实施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违纪者主管单位组织或者相关承办机关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旅一级(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上级审定;
(三)根据旅一级(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处分。
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越级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下一级(支部)通告,并对此负责。

第六节 对违纪者应当及时处理,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五日以内给予处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时,应当报上级批准。
第七节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十日内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八节 处分通常应当按照处分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第九节:处罚基本原则:

1、违反纪律条令五大基本原则的立即开除军籍。
2、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一至第九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记过、降衔、降职处份。
3、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十至第十三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降衔、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处份。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2:25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2:32
第六章 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一节 各级首长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首长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节 各级首长必须按照本条令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正确地实施奖惩,对滥施奖惩或者利用奖惩以权谋私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三节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维护纪律和实施奖惩的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特殊措施

凡做出严重违反我军纪律、影响我军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以及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开除军籍。开除军籍后无特殊贡献半年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3:12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3:15
第八章 控告和申诉

可向处分实施权限主体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第九章   退役

一、士兵入伍后未满三个月,无法继续履行服役职责或不愿再继续留队服役,一律按清退处理,不保留军籍编制。
二、士兵入伍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
三、士兵退役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申报,战区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士兵入伍满半年时间后若在短时期内无法履行服役义务,可以申请转入战区支援旅,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



士兵退出现役后,必须退出所有红尖编制内作战群体,无特殊贡献三个月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3:50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28
学习完毕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4:33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49
下去好好学习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51
敬礼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00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10
要回礼吗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40
敬礼
【红色尖兵军衔】:上等兵
【红色尖兵职务】:特战精英
【红色尖兵部门】:第一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1ZQ-2Y-2012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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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勋章个人三等功集体嘉奖新区建区赞助勋章连续五年优质服役勋章六级忠勇服役资历章

发表于 2016-9-29 09: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联通
第七节 奖励的撤销
  
获得奖励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问题,骗取奖励的;   
(二)获得授予集体嘉奖以上奖励的集体发生严重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获得个人嘉奖以上奖励的受到开除处分、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  

撤销奖励,由原奖励申报机关按照程序报请原奖励批准机关审批。特殊情况下,原奖励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1:33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1:46
第五章 处分

凡是违反条令条例和红尖公布的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级、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的处罚。

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惩前毙后,治病救人。

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

队员: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留用察看、除名、开除军籍。
单位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军籍、取消建制。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违反我军条令和日常管理纪律的一切行为,并没有认真检讨、总结教训。

第四节 处分的实施权限

1、战士的警告可以由本单位主官实施。
2、战士和连以下干部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可以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3、战区副职以下干部的降职、撤职可以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4、战区正职以上干部的处份权限参见军官条例。
5、开除军籍必须报请军务作训部备案删档。

各级任何处份必须向上一级上报备案。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1:56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2:02
第五节 实施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违纪者主管单位组织或者相关承办机关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旅一级(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上级审定;
(三)根据旅一级(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处分。
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越级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下一级(支部)通告,并对此负责。

第六节 对违纪者应当及时处理,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五日以内给予处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时,应当报上级批准。
第七节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十日内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八节 处分通常应当按照处分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第九节:处罚基本原则:

1、违反纪律条令五大基本原则的立即开除军籍。
2、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一至第九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记过、降衔、降职处份。
3、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十至第十三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降衔、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处份。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2:25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2:32
第六章 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一节 各级首长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首长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节 各级首长必须按照本条令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正确地实施奖惩,对滥施奖惩或者利用奖惩以权谋私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三节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维护纪律和实施奖惩的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特殊措施

凡做出严重违反我军纪律、影响我军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以及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开除军籍。开除军籍后无特殊贡献半年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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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3:15
第八章 控告和申诉

可向处分实施权限主体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第九章   退役

一、士兵入伍后未满三个月,无法继续履行服役职责或不愿再继续留队服役,一律按清退处理,不保留军籍编制。
二、士兵入伍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
三、士兵退役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申报,战区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士兵入伍满半年时间后若在短时期内无法履行服役义务,可以申请转入战区支援旅,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



士兵退出现役后,必须退出所有红尖编制内作战群体,无特殊贡献三个月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3:50
明白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28
学习完毕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4:33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49
下去好好学习

一班副班长季羽 2016-9-28 20:44:51
敬礼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00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10
要回礼吗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8 20:45:40
敬礼
【红色尖兵军衔】:大校
【红色尖兵职务】:代理副司令
【红色尖兵部门】:南部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TZ-NB-003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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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勋章优秀政工干部总队个人嘉奖战区个人嘉奖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和平演习纪念章新区建区赞助勋章连续五年优质服役勋章六级忠勇服役资历章

发表于 2016-9-29 20: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辽宁省-葫芦岛市电信
带训教官:天龙

科目:人际关系条例


19:45:36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5:36
申请学习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6:06
批准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6:19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6:56
下面我带你学习红色尖兵人际关系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7:07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7:13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
------------------------------------------------------------------------------------------------------------
20110511试行版

一、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建立红尖团队健康的人际关系,增进官兵的团结友谊,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有序的红尖队伍是红尖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
二、无论是运用语言、表情、体态等手段进行直接的交往,还是借助文字图像、网络媒介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的间接交往,都是信息交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情感、态度等的交流过程,由以上种种交流所衍生的一切有关情感、金钱等方面的直接关系均视为红尖内部人际关系。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7:31
明白
19:47:53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7:53
三、红尖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文化水平、思想认识、言谈举止等都不尽相同,为了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密切官兵关系,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进行正常的红尖军人交往,维持纯洁的军队内部关系,特此制订本条例。
四、战区副职以下适龄人员,严禁在红尖内部谈恋爱,若与红尖以外人员建立恋爱关系并双方同意愿意加入红尖,或双方人员在进入红尖之时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经考核后不得在同一战区服役,相关战区必须将双方关系情况向政治部申报备案,违反者当事人员一律开除军籍。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8:31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8:51
五、战区副职以上适龄人员若经过长期了解,愿意进一步发展双方感情,需将双方情况向政治部申报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服役,未经批准不得在红尖内部擅自以恋人等名义公开关系。
六、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如因工作,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得到目的地红尖战友提供帮助的,必须在行前将旅途线路,停留时间等情况报请政治部备案,获得批准后,总队将正式通知沿途红尖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切食宿帮助和便利。如果未经总队批准,但沿途战友提供帮助的,不列入红尖组织关系范围。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8:54
明白

代理政委 2016/9/29 19:49:35
七、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在未经总队备案批准的情况下,严禁以红尖内部名义和旗号私自行动。凡因私下行为如聚会,见面以及各种交流所引发并造成的一切感情,经济等方面的纠纷或损失,一律由双方自行解决。
八、总队在任何与经济有关的重大事项上,包括装备采购、装备订制、各种捐助等活动,均由总队或总参、总政发出明确命令或通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供红尖帐号和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没有总队正式发布命令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员的一切活动,均不再红尖职责范围之内,任何人和单位未经总队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发布与红尖有关的标识和文字,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49:41
明白
19:50:45
代理政委 2016/9/29 19:50:45
九、各战区、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未经总队批准备案,一律不视为红尖正式活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十、以上所述各款内容要求,只从客观上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主观上并不能保证参与人员的绝对行为安全,红尖提倡在共同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中彼此交往,相互沟通,增进理解。通过健康的人际交往,互相学习,形成共识,达到理想、志趣和道德的认同,缩短客观上存在的个性和感情差距,建立起深厚的战友情谊。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50:51
明白

代理政委 2016/9/29 19:51:36
十一、红尖的人际关系,必须要作到光明磊落,忠诚守信、互尊互敬、平等待人、互相理解、谦虚谨慎、互帮互助、遵法守纪、角色规范、注意礼仪。从思想感情、学识教养、道德品质、处世态度、举止风度全方面提高红尖军人素质,树立良好红尖形象。
十二、补充条款:工作区严禁私自发布与红尖无紧密关系的求助贴子。红尖只在发生全国性的重大人员伤亡灾害事件(例如08地震)或红尖相关人员因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经政治部派人核查确认并能组织参与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动员全红尖性的相关活动。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51:43
明白

代理政委 2016/9/29 19:51:46
特此颁布


红色尖兵
2011年5月11日
二班待训新兵羽焓 2016/9/29 19:51:53
明白
【红色尖兵军衔】:上校
【红色尖兵职务】:
【红色尖兵部门】:东部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ZZB-ZGC-002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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