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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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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区20161209】新兵张麟新训档案及学习记录汇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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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级职资历章学院勋章个人三等功全军集体嘉奖新区建区赞助勋章连续五年优质服役勋章六级忠勇服役资历章

    发表于 2016-12-9 12:2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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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9 12: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甘肃省-天水市移动
    带训教官:守护
    科目:政审

    2016-12-08 14:01:08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哲瀚  张麟

    2016-12-08 14:01:2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03:08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1、政审期间,其他人请保持安静
    2、看明白每句介绍回答是或者明白
    3、表情、图片及与红尖无关的链接全部 禁止
    4、超出三分钟未作答,政审作废
    5、新兵统一使用宋体、红色、10号不加 任何修饰字体进行发言(手机不做限制)
    6、营区群内没经过允许不得随意聊天, 不得用嗯、哦、呃等语言,不明白的可以 向教官提问,允许后方可发言。

    2016-12-08 14:04:3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05:44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首先我代表红色尖兵第一战区全体指战员欢迎你的到来。你所在的位置是一营二连。我是守护, 政审期间担任你的政审教官。

    2016-12-08 14:06:3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07:26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在开始政审前请回答我几个问题
    1.你是怎么知道并加入这里的?
    2.你的职业是什么?
    3.你的年龄?
    4.说说你对军人的理解?

    2016-12-08 14:10:1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我也不知道怎么加到这里的。 我现在做的是餐饮行业。我的年龄20,听党指挥,作风优良,能打胜仗。

    2016-12-08 14:10:22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下面我带你一起学习营区的纪律,请认真学习   

    2016-12-08 14:10:4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0:47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1.营区待训新兵统一使用:十号、红色宋体进行发言,字体不得添加任何修饰,严禁使用简体中文以外的语言。  
      2新同志在营区里,对于上级和教官的问题一般只需回答:是或明白。 如果发言,请先喊报告,得到允许方才可以发言。  
    3、自己的作战群QQ号不能让非本人在群里发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营区里如果正在进行带训工作,新兵不许在营区打报告,应私下找教官报告问题,以免影响带训秩序 .

    2016-12-08 14:12:38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3:38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5、营区内任何情况下都严格禁止发表情、图片,严禁发除命令、通知、学习文件等工作区以外的内容和网址链接。新兵同志首次违纪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累教不改者,予以清退。  
    6、战区会议和旅部会议开始前,教官会发出通知,新兵要保持肃静,如有违反,一次警告,二次给予清退处理。

    2016-12-08 14:14:3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5:37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7.新兵同志在每天第一次上线或者最后一次下线实行报到和申请。
    上线报到语:
    新兵:报到!
    教官:入列!
    新兵:是!
    新兵:敬礼!
    教官:回礼!
    新兵:报告!
    教官:请讲!
    新兵:申请下线!
    教官:批准!
    新兵:是!
    新兵:敬礼!
    教官:回礼!

    2016-12-08 14:16:1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6:43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接下来我们来练习一遍!

    2016-12-08 14:17:3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报到

    2016-12-08 14:17:49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入列!

    2016-12-08 14:18:00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8:2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敬礼!

    2016-12-08 14:18:32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回礼!

    2016-12-08 14:18:4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报告

    2016-12-08 14:18:57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请讲!

    2016-12-08 14:19:13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申请下线

    2016-12-08 14:19:39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批准!

    2016-12-08 14:19:4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19:50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敬礼!

    2016-12-08 14:20:06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个回礼!

    2016-12-08 14:20:12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回礼!

    2016-12-08 14:20:19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8、来到营区,你就必须以一名红尖战士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曾经的军人,还是没有当过兵的同志,都明白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在新兵营里,我们的教官都是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实施新训方案,需要全体新兵绝对服从教官的指挥。要经得起磨练,否则的话你是无法成为一名优秀的红尖士兵。如果感觉受不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和高度的政治思想教育,达不到一个中国军人的标准,可以主动退出训练。对于以上几点是对一名新兵纪律的基本要求,希望你能做到并严格遵守!   

    2016-12-08 14:21:4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21:51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好 下面由我简单的带你了解下红色尖兵。  

    2016-12-08 14:27:40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1.  红色尖兵成立的时间:  
    2007年3月13日,凌晨3时09分19秒,是一个值得所有红尖战友铭记的时刻!  
    2.  建立这支部队的意义:  
    “让没当过兵的同志更加了解和热爱军人,让当过兵的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军人使命。”是我们的创建宗旨  
    3.  我们群体的性质:  
    我们是以现役、退役军人为骨干,以广大军友为基础,以我军三大条令和相关规定为管理依据的,全面实行管理军事化,制度军事化,日常举止军事化的虚拟军事公社。

    2016-12-08 14:29:2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32:07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留下来首先要告诉你一点就是,也许对于不喜欢军旅的人来说,留下来很苦,这里就像部队的严格纪律一样太苦他们受不,除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训练任务外,还有一些可能“不公平”的待遇,有可能是一个小小事情和一个动作,所以至此也同时希望各位能在心里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网络其它聊天群和红尖网络部队群的区别,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希望你能懂得它和别它所存在的意义区分。

    2016-12-08 14:32:4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32:50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最后的忠告:教官永远是正确的!

    2016-12-08 14:33:4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34:11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请你填写一下下面这个资料.
    作战群名片:
    注册用户名:
    工作区UID:
    QQ号:
    性别:
    年龄:
    职业:
    籍贯:
    爱好:
    特长:
    现住地:
    政治面貌:(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加入红尖时间:
    在线时间:
    有无加入其他
    是否参过军:(注明现役或者退役并简单介绍服役情况)
    对军人的理解:

    2016-12-08 14:34:4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4:35:01  二营营长守护(2901178839)
    政审结束,请修改待训新兵加代号

    2016-12-08 14:36:1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红色尖兵军衔】:上尉
    【红色尖兵职务】:二营副营长
    【红色尖兵部门】:第一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IZQ-2Y-003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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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9 12: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甘肃省-天水市移动
    带训教官:飞剑
    科目:人际关系

    2016-12-08 18:40:43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张麟

    2016-12-08 18:40:52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1:17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下面我带你学习人际关系条例

    2016-12-08 18:41:35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1:38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一、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建立红尖团队健康的人际关系,增进官兵的团结友谊,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有序的红尖队伍是红尖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

    2016-12-08 18:42:1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2:22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二、无论是运用语言、表情、体态等手段进行直接的交往,还是借助文字图像、网络媒介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的间接交往,都是信息交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情感、态度等的交流过程,由以上种种交流所衍生的一切有关情感、金钱等方面的直接关系均视为红尖内部人际关系。

    2016-12-08 18:42:4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3:04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三、红尖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文化水平、思想认识、言谈举止等都不尽相同,为了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密切官兵关系,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进行正常的红尖军人交往,维持纯洁的军队内部关系,特此制订本条例。
    四、战区副职以下适龄人员,严禁在红尖内部谈恋爱,若与红尖以外人员建立恋爱关系并双方同意愿意加入红尖,或双方人员在进入红尖之时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经考核后不得在同一战区服役,相关战区必须将双方关系情况向政治部申报备案,违反者当事人员一律开除军籍。
    五、战区副职以上适龄人员若经过长期了解,愿意进一步发展双方感情,需将双方情况向政治部申报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服役,未经批准不得在红尖内部擅自以恋人等名义公开关系。

    2016-12-08 18:44:4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4:52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六、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如因工作,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得到目的地红尖战友提供帮助的,必须在行前将旅途线路,停留时间等情况报请政治部备案,获得批准后,总队将正式通知沿途红尖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切食宿帮助和便利。如果未经总队批准,但沿途战友提供帮助的,不列入红尖组织关系范围。
    七、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在未经总队备案批准的情况下,严禁以红尖内部名义和旗号私自行动。凡因私下行为如聚会,见面以及各种交流所引发并造成的一切感情,经济等方面的纠纷或损失,一律由双方自行解决。

    2016-12-08 18:44:58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5:16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八、总队在任何与经济有关的重大事项上,包括装备采购、装备订制、各种捐助等活动,均由总队或总参、总政发出明确命令或通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供红尖帐号和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没有总队正式发布命令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员的一切活动,均不再红尖职责范围之内,任何人和单位未经总队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发布与红尖有关的标识和文字,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九、各战区、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未经总队批准备案,一律不视为红尖正式活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2016-12-08 18:45:56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6:12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十、以上所述各款内容要求,只从客观上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主观上并不能保证参与人员的绝对行为安全,红尖提倡在共同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中彼此交往,相互沟通,增进理解。通过健康的人际交往,互相学习,形成共识,达到理想、志趣和道德的认同,缩短客观上存在的个性和感情差距,建立起深厚的战友情谊。
    十一、红尖的人际关系,必须要作到光明磊落,忠诚守信、互尊互敬、平等待人、互相理解、谦虚谨慎、互帮互助、遵法守纪、角色规范、注意礼仪。从思想感情、学识教养、道德品质、处世态度、举止风度全方面提高红尖军人素质,树立良好红尖形象。

    2016-12-08 18:46:1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6:39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十二、
    补充条款:工作区严禁私自发布与红尖无紧密关系的求助贴子。红尖只在发生全国性的重大人员伤亡灾害事件(例如08地震)或红尖相关人员因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经政治部派人核查确认并能组织参与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动员全红尖性的相关活动。

    特此颁布
    红色尖兵
    2011年5月11日

    2016-12-08 18:47:1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红色尖兵军衔】:上尉
    【红色尖兵职务】:二营副营长
    【红色尖兵部门】:第一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IZQ-2Y-003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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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9 12: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甘肃省-天水市移动
    带训教官:飞剑
    科目:组织纪律

    2016-12-08 18:48:43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下面继续学习组织纪律条例!

    2016-12-08 18:49:0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9:08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入队誓词:
        我宣誓:我自愿加入红色尖兵特战总队。做为一名光荣的特战队员,我将以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勇敢顽强、独立自主、敢于战斗、绝不低头,不妥协、不放弃、不退缩,以保家卫国为已任。我们是天生的杀手、我们是特种的尖刀、我们是热血的猛士、我们是不屈的长城,坚守信仰、永不背叛。对于一切敢来进犯之敌必将彻底消灭!

    2016-12-08 18:49:1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49:22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说明: 红色尖兵特战总队是以现、退役军人为核心骨干,以广大军友为基础,以我军三大条令和相关规定为管理依据的,全面实行管理军事化,制度军事化,日常举止军事化的网络虚拟军事团队,适合现、退役军人或想绝对体验当兵经历的军友加入。

    2016-12-08 18:49:5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50:29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巩固红色尖兵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红尖日常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并结合红色尖兵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红色尖兵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红尖所有现役人员和下属编制内所有单位人员。

    第二章 红色尖兵宗旨:

      最高纲领:维护民族尊严和荣誉,发扬革命传统,培养军事爱好,提高军事素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为实现社会的科学、民主、公平,自由而努力。
      最低纲领:通过各种活动提高网友军事素质,端正生活态度;改正不良习惯;培养礼节礼貌;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宗旨:让没当过兵的同志更加了解和热爱军人 让当过兵的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军人使命。

    2016-12-08 18:50:4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50:55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第三章:部队纪律
       纪律的五大基本原则:
      (一)执行中国共 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三)执行红尖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2016-12-08 18:53:1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53:23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红色尖兵纪律要求每个成员必须做到: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条:不得违反红尖宗旨,进行国家分裂、民族分裂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不得做有损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言行。
    第三条:严格禁止在论坛上发表伪原创。
    第四条:所有同志需自觉维护红尖形象,不得作出有损红尖声誉的言行。
    第五条:各单位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对于个人和单位的错误,任何人都可以在工作区发贴指出并批评,但只限于错误的本身,不得上升到错误以外的私个问题进行指责、抵毁、谩骂。

    2016-12-08 18:53:27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53:40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第六条:红尖成员与其他合法社团发生矛盾,需先向直接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向其他组织进行挑衅、攻击,或发表不利于部队之间团结的言论。
    第七条:红尖人员与外部成员发生矛盾,可到相应板块投诉,涉及高层、版主,需先行向各级领导汇报,尽量由领导出面调解。不得在论坛任何版面使用人身攻击语言谩骂任何其他网友。
    第八条:红尖成员必须遵守论坛的有关规定,严厉禁止发表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
    第九条:各单位成员应经常在红尖首页进行发贴、发言,原则上每天必须报到,有事须请假。
    第十条:每一名正式进入红尖序列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头像、签名和作战群名字,对于部队授与的军籍、军衔、头像、签名以及作战群名字不得修改。

    2016-12-08 18:54:2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8:55:29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第十一条:红尖现役成员不得以红尖内ID组建其它团体,未经允许不得参与加入其它团体,如果特殊原因有三名以上现役人员加入必须向军务部门申报备案。未经红尖授权允许禁止在红尖范围外以红尖名义和身份发表言论或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在作战群内使用马甲,严禁在各群说脏话,做任何有损军人声誉和与军人形象不般配的言行。

    2016-12-08 19:10:01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第七章 特殊措施
        凡做出严重违反我军纪律、影响我军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以及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开除军籍。开除军籍后无特殊贡献半年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第八章 控告和申诉
    可向处分实施权限主体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第九章   退役
       一、士兵入伍后未满三个月,无法继续履行服役职责或不愿再继续留队服役,一律按清退处理,不保留军籍编制。
       二、士兵入伍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
       三、士兵退役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申报,战区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士兵入伍满半年时间后若在短时期内无法履行服役义务,可以申请转入战区支援旅,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

    2016-12-08 19:10:34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9:10:36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士兵退出现役后,必须退出所有红尖编制内作战群体,无特殊贡献三个月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以上条令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红色尖兵
    2007-08-1 第一次修订 2008-01-15 第二次修订
    2008-12-17 第三次修订 2009-12-1 第四次修订
    2011-03-23第五次修订 2016-01-19第六次修订
    附:红色尖兵工作区奖罚细责

    2016-12-08 19:11:3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9:11:53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依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特制定以下奖罚细则:
    一、奖励条件:
    工作奖励:
    1、在发言、发贴、守纪及完成上级任务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获得嘉奖。
    2、在红尖建设上提出有效建议并获得实施的可获得嘉奖。
    3、对其他同志的严重错误提出批评、举报的可获得嘉奖。
    4、为红尖每扩充十名同志并能通过考核正式进入红尖的可获得战区嘉奖一次。
    5、为红尖的宣传、发展、建设做出卓有成效的突出贡献者可获得三等功一次。
    6、战区、旅或营以上单位部门在阶段性比武练兵或其它全军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获得集体嘉奖或集体三等功。
    7、每年度旅级单位可分配几名优秀士兵名额进行表彰,一般为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由旅一级单位实施。
    8、红尖内工作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全军三等功以上奖励。
    9、队员身为学生者,获得校三好学生或校级以上竞赛奖励的可以申报个人嘉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全国竞赛奖励的可以申报个人三等功。 在单位获得本单位工作相关奖励的可以申报个人嘉奖,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社会相关活动而获得区级以上奖励证书的可以申报个人三等功。

    2016-12-08 19:12:41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2016-12-08 19:13:02  二班长飞剑(1479503122)
    组织纪律条例学习完毕!

    2016-12-08 19:13:09  待训新兵张麟(656344219)

    【红色尖兵军衔】:上尉
    【红色尖兵职务】:二营副营长
    【红色尖兵部门】:第一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IZQ-2Y-003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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