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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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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战区征训营20180911】新兵兰虎档案、政审、学习记录汇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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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17: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电信
本帖最后由 红尖海彤 于 2018-9-11 17:38 编辑

个人资料:

            
作战群名片:兰虎
注册用户名:红尖兰虎
工作区UID:1241
QQ号:401641453
性别:男
年龄:20
职业:学生
籍贯:陕西渭南
爱好:军械
特长:画画,电脑制图
现住地:陕
政治面貌:团员
加入红尖时间:2014
在线时间:随机
有无加入其他
是否参过军:退役(注明现役或者退役并简单介绍服役情况)
对军人的理解:那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
【红色尖兵军衔】:大校
【红色尖兵职务】:代理司令员
【红色尖兵部门】:特战总队中部战区
【红色尖兵编制】:HSJB-TZ-ZB-001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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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17: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省-盐城市电信
政审记录:
带训教官:海彤

教官海彤 16:50:03
兰虎出列!
新兵兰虎 16:52:17

教官海彤 16:54:03
首先欢迎加入中部战区征训营,下面由我带你完成政审任务!
新兵兰虎 16:56:14

教官海彤 16:56:41
据我所知你之前来过红尖,并且是一名退役军人。那么你认为红尖与现实部队存在的差异有哪些
新兵兰虎 17:04:25
网络局限性非常大
新兵兰虎 17:06:06
纪律性也不如部队那么明显
教官海彤 17:08:23
好。那你是否能够接受因网络局限性带来的此种差异
新兵兰虎 17:08:38

教官海彤 17:10:03
关于红色尖兵组织是否还需要加深印象介绍
新兵兰虎 17:10:32
不需要了
教官海彤 17:12:11
好。征训营日常行为管理规定是否明确
新兵兰虎 17:12:43

教官海彤 17:13:42
好,政审结束前问个问题。请快速作答 红色尖兵的成立时间是
新兵兰虎 17:16:03
070313
教官海彤 17:17:16
不错。时隔两年还记得。
教官海彤 17:17:41
下面我宣布 政审结束 合格!
教官海彤 17:18:27
以下内容填好私下交给我 作战群名片: 注册用户名: 工作区UID: QQ号: 性别: 年龄: 职业: 籍贯: 爱好: 特长: 现住地: 政治面貌:(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加入红尖时间: 在线时间: 有无加入其他 是否参过军:(注明现役或者退役并简单介绍服役情况) 对军人的理解:
新兵兰虎 17:20:30

教官海彤 17:20:51
入列!
新兵兰虎 17:23:55

新兵兰虎 17:24:06
敬礼
教官海彤 17:24:23
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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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16: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北京-北京市电信
学习工作区使用记录:
带训教官:李灵

      ———————— 2018-09-19 ————————

教官李灵 10:50:08
兰虎出列

新兵兰虎 10:54:13


教官李灵 10:54:40
兰虎,下面我来带你学习工作区的使用

新兵兰虎 10:58:31


教官李灵 10:59:03
工作区功能介绍及使用手册1.01版 新工作区目前已经进入测试使用阶段,其以强大的功能,完善的服务,大大减轻了管理上的工作量.现就新工作区做一个简单的功能和使用介绍. 1,正式开通手机APP客户端,使不能总守着电脑的同志,随进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进入工作区进行浏览查看,及时同步了解红尖信息.因苹果公司对APP的审核严格性,暂时不支持苹果手机下载. APP下载方法:工作区首页通栏<手机端APP>进入扫码下载安装. 任意贴子一楼右侧二维码扫码下载安装. 注意:以下部份功能只能在电脑上实现,不支持手机端. 手机端新开通签到,充值,勋章,任务功能.在管理页面进入.

新兵兰虎 11:02:06


教官李灵 11:02:10
2,新兵任务:注册后,工作区自动开通新兵五贴任务,用电脑登陆工作区后,在上边快捷导航栏里点击<任务>即可领取发贴任务,必须从新兵五贴任务做起,不然领取不了后续任务.以后还将不断开放各种任务,完成后即可获得相应奖励. 3,新注册用户未发满六贴,不能进入其它版块,不能回复别人贴子. 所以任何人都必须完成六个贴子任务才能正常使用工作区各项功能. 4,活动中心:红尖发布的各项正规活动,例如拉练,征文,文艺汇演,臂章踢血征订等,都会显示在这个栏目里,也可以直接进入最下边<活动中心>版块查看. 5,<认证> 工作区实名认证,目前主要针对师以上干部进行. 申请认证的同志须提交有效ZJ相片(身份证,士兵证等)及本人近照一张,找军委会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将获得独有的VIP标识和全区红名,并马上获得内含500红尖币的红尖充值密卡一张.

新兵兰虎 11:07:40


教官李灵 11:08:05
6,广告商城: 为方便一些做微商之类的同志进行宣传,特开办广告商城, 任何人点击进入即可申请投放广告.广告显示位置为首页通栏下方, 显示方式为文字加链接. 广告商城的费用以天计算,每天200红尖币. 7,自助勋章系统: 增加自主申请勋章功能, 进入勋章页面即可查看哪些勋章在自己符合要求后可以自行申请. 自行申请的,在军委会审核后即会自动发放.无须发贴申请了.大大减化了勋章申请的程序. 8,增加辩论功能: 各战区各单位都可发起辩论会. 申请通过后即可正式开辩论主题贴子. 9,红包抢楼功能:各战区各单位可利用本功能,提高同志们的活跃性,抢到相应楼层即可获得奖励. 10,个人商品发布功能:在交纳一定红尖币后,即可在工作区特定版块发布个人商品.本功能只限认证用户使用. 11,签到功能:每天登陆后点右上角签到,即可在贴间显示你一天的心情,月底可以直接截图统计本月签到资料

新兵兰虎 11:08:17


教官李灵 11:08:21
12,增加各种问题的处理完结功能, 凡处理后的申请,问题等,会在贴子标题上显示字样, 不再为自己的事情是否有人处理而天天惦记. 13,打赏和点评贴子功能: 对于自己喜欢的贴子,可以在下边打赏鲜花,或者进行直接点评,已内置搞笑点评内容. 14,好贴子直接分享到QQ空间或微信或QQ群等.无须象以前一再复制粘贴. 15,红尖币卡密充值: 随着工作区不断增加各项私人服务项目,而各项服务均须使用红尖币, 红尖币不够用的,可以通过充值卡密获得. 目前比例为1元人民币兑换100红尖币. 使用方式: 转帐后获得工作区充值卡密一个, 到个人设置-积分- 进行充值使用.

新兵兰虎 11:08:29


教官李灵 11:08:47
16,自动签名: 新用户注册后,系统已经把红尖签名的内容自动写入个人签名档, 获得军籍后,根据颁发的详细序列编制到个人设置里进行补充修改即可. 17,积分抽奖,采蘑菇,三色球,猜数字押宝等游戏功能多多。有钱挣,有钱花。 18,开放积分兑换功能,红币可以直接兑换积分以利于尽快晋升军衔。 问题补充: 新兵问题:请严格按新兵五贴-推广任务-宣誓任务顺序进行,完成后可以达到贡献六百,军衔上等兵以上。唯需注意的就是要检查自己是不是因为标题不符合被删除贴子而造成表面完成任务,但实际未达到进别的版面标准。此时应到上边(我的贴子)里查看实际发贴数量,如不足不五篇,请到新兵五贴版重新补发。 相关版面权限: 游戏版需要具有游戏会员资格,否则不能进入。书库需要具有图书管理员资格才能发布。

教官李灵 11:08:50
其它版面请满足以下条件:红尖币大于0,贡献大于500.

新兵兰虎 11:08:56


教官李灵 11:09:01
工作区的使用学习完毕!这在考核中属于非重点大体知道就可以

新兵兰虎 11:09:16


【红色尖兵军衔】: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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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16: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电信
学习组织纪律条令记录:
带训教官:李灵

      ———————— 2018-09-19 ————————

教官李灵 11:09:48
下面进行组织纪律学习

新兵兰虎 11:14:55


教官李灵 11:15:06
入队誓词: 我宣誓:我自愿加入红色尖兵。做为一名光荣的特战队员,我将以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勇敢顽强、独立自主、敢于战斗、绝不低头,不妥协、不放弃、不退缩,以保家卫国为已任。我们是天生的**、我们是特种的尖刀、我们是热血的猛士、我们是不屈的长城,坚守信仰、永不背叛。对于一切敢来进犯之敌必将彻底消灭! 说明: 红色尖兵是以现、退役军人为核心骨干,以广大军友为基础,以我军三大条令和相关规定为管理依据的,全面实行管理军事化,制度军事化,日常举止军事化的网络虚拟军事团队,适合现、退役军人或想绝对体验当兵经历的军友加入。 《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 2016-01-19修订版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巩固红色尖兵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红尖日常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并结合红色尖兵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令。

新兵兰虎 11:15:17


教官李灵 11:15:23
红色尖兵纪律要求每个成员必须做到: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条 不得违反红尖宗旨,进行国家分裂、民族分裂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不得做有损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言行。 第三条 严格禁止在论坛上发表伪原创。 第四条 所有同志需自觉维护红尖形象,不得作出有损红尖声誉的言行。 第五条 各单位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对于个人和单位的错误,任何人都可以在工作区发贴指出并批评,但只限于错误的本身,不得上升到错误以外的私个问题进行指责、抵毁、谩骂。 第六条 红尖成员与其他合法社团发生矛盾,需先向直接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向其他组织进行挑衅、攻击,或发表不利于部队之间团结的言论。 第七条 红尖人员与外部成员发生矛盾,可到相应板块投诉,涉及高层、版主,需先行向各级领导汇报,尽量由领导出面调解。不得在论坛任何版面使用人身攻击语言谩骂任何其他网友。 第八条 红尖成员必须遵守论坛的有关规定,严厉禁止发表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

新兵兰虎 11:15:31


教官李灵 11:15:37
第九条 各单位成员应经常在红尖首页进行发贴、发言,原则上每天必须报到,有事须请假。 第十条 每一名正式进入红尖序列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头像、签名和作战群名字,对于部队授与的军籍、军衔、头像、签名以及作战群名字不得修改。 第十一条 红尖现役成员不得以红尖内ID组建其它团体,未经允许不得参与加入其它团体,如果特殊原因有三名以上现役人员加入必须向军务部门申报备案。未经红尖授权允许禁止在红尖范围外以红尖名义和身份发表言论或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在作战群内使用马甲,严禁在各群说脏话,做任何有损军人声誉和与军人形象不般配的言行。

新兵兰虎 11:15:45


教官李灵 11:15:48
第十四条 红色尖兵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第十五条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十六条 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本条令所规定的对单位和人员的奖罚,依据以下几章之具体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 第一节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新兵兰虎 11:18:11


教官李灵 11:18:14
第二节 奖励的项目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优秀士兵(每年度) (三)三等功; (四)二等功; (五)一等功; (六)荣誉称号; (七)颁发勋章。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队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队员,可以提前晋衔并做为后备干部选拨时的优先考核标准。 第三节 奖励的条件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嘉奖。

新兵兰虎 11:20:13


教官李灵 11:21:06
第四节 奖励的权限 战士的奖励: (一)嘉奖可以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主官批准; (二)优秀士兵、三等功可以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级别主官批准; (三)二等功,一等功、荣誉勋章、荣誉称号的颁发由红尖军委会研究批准。 干部的奖励: (一)营以下干部三等功以下级别奖励由战区一级实施。 (二)副旅以上干部三等功以下级别奖励由战区报政宣部批准实施。 (三)干部三等功以上奖励级别由军委批准实施。 单位奖励:所有单位奖励由红尖军委批准实施。 第五节 奖励的实施 1、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单位推荐或者政工部门提名,经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申报奖励的等级,填写奖励审批表,撰写事迹材料和请示,按照批准权限和程序逐级申报。

新兵兰虎 11:21:12


教官李灵 11:21:18
2、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实施前,奖励批准机关的政工部门应当征求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事迹和奖励条件,确定奖励等级,并组织公示。 3、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对个人和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第六节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由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颁发奖励命令并授与相应奖章。个人和集体在同一个奖励项目上获得新的奖励并且超过上次奖励级别的,一般只颁发高级别奖章,获得奖励级别与以往相同的,可累积记录奖励次数。 第七节 奖励的撤销 获得奖励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问题,骗取奖励的;    (二)获得授予集体嘉奖以上奖励的集体发生严重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新兵兰虎 11:21:23


教官李灵 11:22:04
(三)获得个人嘉奖以上奖励的受到开除处分、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   撤销奖励,由原奖励申报机关按照程序报请原奖励批准机关审批。特殊情况下,原奖励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 第五章 处分 凡是违反条令条例和红尖公布的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级、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的处罚。 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惩前毙后,治病救人。 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 队员: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留用察看、除名、开除军籍。 单位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军籍、取消建制。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违反我军条令和日常管理纪律的一切行为,并没有认真检讨、总结教训。

新兵兰虎 11:22:09


教官李灵 11:22:23
第四节 处分的实施权限 1、战士的警告可以由本单位主官实施。 2、战士和连以下干部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可以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3、战区副职以下干部的降职、撤职可以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实施。 4、战区正职以上干部的处份权限参见军官条例。 5、开除军籍必须报请军务作训部备案删档。 各级任何处份必须向上一级上报备案。 第五节 实施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违纪者主管单位组织或者相关承办机关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旅一级(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上级审定; (三)根据旅一级(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处分。 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越级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下一级(支部)通告,并对此负责。

新兵兰虎 11:22:45


教官李灵 11:23:00
第六节 对违纪者应当及时处理,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五日以内给予处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时,应当报上级批准。 第七节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十日内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八节 处分通常应当按照处分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第九节:处罚基本原则: 1、违反纪律条令五大基本原则的立即开除军籍。 2、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一至第九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记过、降衔、降职处份。 3、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十至第十三款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降衔、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处份。 第六章 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一节 各级首长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新兵兰虎 11:23:46


教官李灵 11:23:55
各级首长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节 各级首长必须按照本条令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正确地实施奖惩,对滥施奖惩或者利用奖惩以权谋私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三节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维护纪律和实施奖惩的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特殊措施 凡做出严重违反我军纪律、影响我军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以及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开除军籍。开除军籍后无特殊贡献半年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新兵兰虎 11:24:01


教官李灵 11:24:27
第八章 控告和申诉 可向处分实施权限主体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第九章 退役 一、士兵入伍后未满三个月,无法继续履行服役职责或不愿再继续留队服役,一律按清退处理,不保留军籍编制。 二、士兵入伍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 三、士兵退役由旅或相当于旅一级申报,战区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士兵入伍满半年时间后若在短时期内无法履行服役义务,可以申请转入战区支援旅,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一级机关批准。 士兵退出现役后,必须退出所有红尖编制内作战群体,无特殊贡献三个月内不得在任何战区复训。 以上条令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红色尖兵 2007-08-1 第一次修订 2008-01-15 第二次修订 2008-12-17 第三次修订 2009-12-1日第四次修订 2011-03-23第五次修订 2016-01-19第六次修订

教官李灵 11:24:52
这个纪律条令吧,是最长的,凡是涉及到纪律的都比较严谨

教官李灵 11:25:01
纪律的话多看几遍,里面每个成员要做到的以及奖励惩罚这些

新兵兰虎 11:25:48


教官李灵 11:25:54
学习完毕 入列

新兵兰虎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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