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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部战区部分领导干部任职的命令----------------------------------
关于狙击同志跨战区调动申请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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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20240420】中部战区新兵小斯斯政审综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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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18: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马上入伍,成为红尖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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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群ID:
工作区注册用户名:尖兵小斯斯
工作区UID:新疆乌鲁木齐
邀请码:
QQ号:3750206396
性别:女
出生日期:2001.4.10
加入红尖时间:2024.4.20
职业:房地产
籍贯:新疆喀什
爱好:跳舞,打王者,旅游
特长:跳舞
政治面貌:群众
在线时间:
有无加入其他公社:无
是否参过军:否
对军人的理解:保卫国家
[发帖际遇]: 红尖燕子 被钱袋砸中进医院,看病花了 5 元 红尖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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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0 19: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0:57
我先讲一下政审纪律!
看明白每句介绍回答  是!或者  明白!(注意回话时带感叹号!)
超出三分钟未作答,政审作废。
对于教官问的问题回复完后要答  “回答完毕!”或是你有什么问题,等政审结束后再问,不可打断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2:33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2:41
我们是一个网络虚拟军队。成立于2007年。最初是退役军人创建的。我们是以现役退役军人为骨干。也是经过公安局备案的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3:42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3:48
我们的创建目的就是让没当过兵的人更加了解军队,让当过兵的人时刻牢记自己军人的使命

尖创建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大家更了解部队,了解军人的不易,了解军人的日常作息,了解他们的信仰,信念。是坚持搞军队管理,体验军人作风,延续军人感情的,传承部队文化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4:22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4:30
红尖执行上线报到、下线(退群)申请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战士实行每天上线报到和下线申请的制度:
上线报到格式为:
战士:报到!
教官:入列!
战士:是!
战士:敬礼!
教官:回礼!(平级之间用敬礼)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5:00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5:20
下线申请格式:
战士:报告!
教官:讲!
战士:申请下线!
教官:批准!
战士:是!
战士: 敬礼!
教官:回礼!(平级之间用敬礼!)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5:49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6:00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级报到!下级直接,敬礼!就可以!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6:14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6:50
中部战区新训营纪律及日常流程规范
1、每日报到时间为早上6点-19点,每日下线时间为晚上20点-23点(注:每天说话前请先报到,申请下线后禁止说话)。
2、任何情况下,当看见战友呼唤应立即答“到!”,领受命令通知时应回复“收到!”,收到上级指示时应回复“是!”或“明白!”
3、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禁止撤消息、禁止非汉字(ID,UID,软件名除外),禁止语音及语音红包,禁止发布与红尖无关的网络链接及辱国的文本、广告等。
4、可以发送表情,图片、视频,内容需不含不雅,政治敏感等内容。【不得刷屏!】(刷屏规范为:除命令通知外,其余相同文字信息或大表情及与红尖无关图片连发三次即视为刷屏)。
5、每周一晚八点战区会议,新训营保持安静!如必要可私下联系教官。
6、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若发生矛盾,严禁吵架(骂人),可私下与主教官沟通!
7、新兵学习期间其他保持安静,不得打乱,提醒三次者直接清除。
【注:新兵(新入复训人员)若违反上述内容,依一次警告、二次及以上检查手抄等处理,具体情况可由上级主教官酌情实施】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7:39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7:45
这个是日常行为纪律,要特别注意几点,不能撤消息不能语音不能刷屏,三个以上为刷屏,不管文字还是图片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8:10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8:16
政审结束前,有些事我要说明白,红尖和其他军事群不同,有着军事化管理,现在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是否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了解红尖这个群体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18:41
愿意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9:37
很好,下面交给你一个任务!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19:45
作战群ID:
工作区注册用户名:(在红尖**或尖兵**中自选)
工作区UID:(暂不填)
邀请码:
QQ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加入红尖时间:
职业:
籍贯:
爱好:
特长:
政治面貌:
在线时间:
有无加入其他公社:
是否参过军:
对军人的理解:
修改名片为:【中战】待训新兵某某!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20:24
把这个填好后,私下发给我!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20:33
收到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3:21:03
政审结束,修改名片为待训新兵某某!

待训新兵小斯斯 13:21:36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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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2 12: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48:33
现在由我带你学习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48:52
收到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49:00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
-------------------------------

一、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建立红尖团队健康的人际关系,增进官兵的团结友谊,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有序的红尖队伍是红尖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

二、无论是运用语言、表情、体态等手段进行直接的交往,还是借助文字图像、网络媒介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的间接交往,都是信息交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情感、态度等的交流过程,由以上种种交流所衍生的一切有关情感、金钱等方面的直接关系均视为红尖内部人际关系。

三、红尖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文化水平、思想认识、言谈举止等都不尽相同,为了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密切官兵关系,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进行正常的红尖军人交往,维持纯洁的军队内部关系,特此制订本条例。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49:35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00
四、战区副职以下适龄人员,严禁在红尖内部谈恋爱,若与红尖以外人员建立恋爱关系并双方同意愿意加入红尖,或双方人员在进入红尖之时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经考核后不得在同一战区服役,相关战区必须将双方关系情况向政治工作部申报备案,违反者当事人员一律开除军籍。

五、副战区级以上适龄人员若经过长期了解,愿意进一步发展双方感情,需将双方情况向政治工作部申报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服役,未经批准不得在红尖内部擅自以恋人等名义公开关系。

六、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如因工作,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得到目的地红尖战友提供帮助的,必须在行前将旅途线路,停留时间等情况报请政治工作部备案,获得批准后,总队将正式通知沿途红尖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切食宿帮助和便利。如果未经总队批准,但沿途战友提供帮助的,不列入红尖组织关系范围。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0:01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29
七、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在未经总队备案批准的情况下,严禁以红尖内部名义和旗号私自行动。凡因私下行为如聚会,见面以及各种交流所引发并造成的一切感情,经济等方面的纠纷或损失,一律由双方自行解决。

八、总队在任何与经济有关的重大事项上,包括装备采购、装备订制、各种捐助等活动,均由总队或政治工作部发出明确命令或通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供红尖帐号和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没有总队正式发布命令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员的一切活动,均不再红尖职责范围之内,任何人和单位未经总队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发布与红尖有关的标识和文字,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九、各战区、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未经总队批准备案,一律不视为红尖正式活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十、以上所述各款内容要求,只从客观上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主观上并不能保证参与人员的绝对行为安全,红尖提倡在共同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中彼此交往,相互沟通,增进理解。通过健康的人际交往,互相学习,形成共识,达到理想、志趣和道德的认同,缩短客观上存在的个性和感情差距,建立起深厚的战友情谊。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0:44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57
十一、红尖的人际关系,必须要做到光明磊落,忠诚守信、互尊互敬、平等待人、互相理解、谦虚谨慎、互帮互助、遵法守纪、角色规范、注意礼仪。从思想感情、学识教养、道德品质、处世态度、举止风度全方面提高红尖军人素质,树立良好红尖形象。

十二、补充条款:工作区严禁私自发布与红尖无紧密关系的求助贴子。红尖只在发生全国性的重大人员伤亡灾害事件(例如08地震)或红尖相关人员因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经政治工作部派人核查确认并能组织参与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动员全红尖性的相关活动。

特此颁布


红色尖兵军委会
                    2011.5.11第一次修订
2022.8.16第二次修订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1:21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1:34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学习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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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2 12: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2:00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2:10
接下来带你学习红色尖兵兵员管理条例!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2:28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2:33
红色尖兵兵员管理条例
----------------------------
(202208初订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兵员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三章  兵员管理分类及实施流程
第四章  军籍管理
第五章  奖罚制度
附   件  一、二、三、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兵员管理办法,贯彻红色尖兵2022年转型方案和军事委员会关于转型的总体要求,落实军委决策,部门统筹,总队管理,基层落实的基本原则;突出简化程序,明确流程,重抓进出,统一管理的基本要求;继承重思想,重沟通,重表现,发扬传帮带等特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兵员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二条 凡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自愿加入红色尖兵(以下简称红尖),自觉遵守相关条令条例的都可申请加入;表现突出并能够完满完成各项任务的,由基层单位推荐参加红色尖兵基层军官资格培训,获取初级军官资格。

第三章 兵员管理分类及实施流程
第三条 兵员管理由新训、复训、调动、退役和清除五方面组成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2:52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3:13
第三条 兵员管理由新训、复训、调动、退役和清除五方面组成。

第四条 新训兵员由各总队负责部署实施,具备个人档案表(参考附件一),工作区注册账号(总队申领邀请码后24小时内完成注册),完成工作区新兵五贴任务即可申请军籍;由训练管理部审核合格,定期发布军籍授予命令后,由各总队组织军籍授予和分兵。

第五条 复训兵员由各总队(个人)在工作区提出申请,训练管理部审核批准进入复训程序(参考附件二);被清除人员提出复训需经军委会批准方可进入复训程序。复训合格后由训练管理部按照归属原则进行分配,并恢复军籍。

第六条 本区域内兵员调动由总队自行管理,跨区域(总队)调动需上报训练管理部,由训练管理部协调听取双方单位(包括个人)意见,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批复,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 兵员正常退役由总队单位负责批准实施,并报训练管理部备案;涉及违纪违规处罚,并被勒令强制退役人员,应立即执行,并报训练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 兵员涉及清除时,由总队或执行部门会同训练管理部共同批准发布清除令,被清除兵员列入重点名单进行备案管理(参考附件三)。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3:48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4:26
第四章 军籍管理
第九条 兵员必须取得军籍(直属少年共产主义独立旅除外)方可加入各单位作战群,未能取得军籍者,应主动在一周内获取军籍,超过一周者由各单位负责劝退,超时未能清退的,追究单位责任。

第十条 军籍申报至工作区训练管理部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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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2 12: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6:40
接下来带你学习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9:23
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
-------------------------------
(202208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巩固红色尖兵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红尖日常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并结合红色尖兵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红色尖兵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红尖所有人员包括机关干部、特战人员、战略支援人员、特训人员、红尖军委独立旅人员以及下属编制内所有单位人员。

第二章 红色尖兵宗旨
最高纲领:维护民族尊严和荣誉,发扬革命传统,培养军事爱好,提高军事素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为实现社会的科学、民主、公平,自由而努力。
最低纲领:通过各种活动提高网友军事素质,端正生活态度;改正不良习惯;培养礼节礼貌;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让没当过兵的同志更加了解和热爱军人,让当过兵的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军人使命。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9:34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0:04
第三章:部队纪律
第三条 纪律的五大基本原则:
(一)执行中国共 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三)执行红尖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第四条 红色尖兵纪律要求每个成员必须做到: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 不得违反红尖宗旨,进行国家分裂、民族分裂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不得做有损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言行。
(三)严格禁止在论坛上发表伪原创。
(四)所有同志需自觉维护红尖形象,不得作出有损红尖声誉的言行。
第五条 红尖成员与其他合法社团发生矛盾,需先向直接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向其他组织进行挑衅、攻击,或发表不利于部队之间团结的言论。
第六条 红尖成员必须遵守工作区的有关规定,严厉禁止发表违反工作区规定的言论。
第七条 各单位成员应经常在红尖工作区进行发贴、发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线签到,接到文件、命令、通知等行政文件需及时在工作区(作战群)签收。
第八条 每一名正式进入红尖序列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头像、签名和作战群名字,对于部队授予的军籍、军衔、头像、签名以及作战群名字不得修改。
第九条 红尖现役成员不得以红尖内ID组建其它团体,未经允许不得参与加入其它团体,如果特殊原因有三名以上现役人员加入其它群组,必须向纪律监察部门申报备案。未经红尖授权允许禁止在红尖范围外以红尖名义和身份发表言论或开展活动。

关于编制以外群组的认定和审批标准(不予备案的)如下:
(一)非各种重大活动纪念以及具有历史意义的群一律不予备案。(比如总队拉练纪念群和学院班级群属于重大活动纪念和具有历史意义)
(二)各单位组织活动向总队临时申请的群,在活动后应及时归还,不得以各种名义备案。
(三)原撤销编制单位相关作战群未及时解散的,不得改换名字另起名进行备案。
(四)各种讨论组皆视为非法存在,一经查出,与非法群同等处理。
(五)本节内容不包含但不排除因各种原因打入、派遣各类工作人员的相关群组。(例如原征兵群等)
第十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个人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四十八小时未归队按逃兵清除处理(特殊原因掉线未能按时归队的,应在48小时内上报情况说明并主官担保证明)。
第十一条:严禁在作战群内使用马甲;严禁在各群说脏话,做任何有损军人声誉和与军人形象不般配的言行;严禁在各群使用姓名、职务加同志以外的其他称呼;严禁作战群撤回消息。
第十二条 红色尖兵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第十三条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十四条 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待训新兵小斯斯 12:02:18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2:22
 本条令所规定的对单位和人员的奖罚,依据以下几章之具体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  (奖励细则详见附件)
第一节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节 奖励的项目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战区嘉奖;
(二)总队嘉奖
(三)全军嘉奖
(四)优秀士兵(每年度)
(五)三等功;
(六)二等功;
(七)一等功;
(八)荣誉称号;
(九)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队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队员,可以提前晋衔并做为后备干部选拨时的优先考核标准。
第三节 奖励的条件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嘉奖。
第四节 奖励的权限
(一)战区嘉奖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级单位批准;
(二)总队嘉奖由总队级或者相当于总队级单位批准;
(三)全军嘉奖由军委会批准;
(四)年度优秀士兵、个人三等功由总队会同政治工作部联合审批;
(五)集体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奖励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纪律监察部联合审批;
(六)集体二等功、一等功、荣誉勋章、荣誉称号由红尖军委会批准。

工作区军衔、勋章授予或撤销,由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并按照军委会命令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节 奖励的实施.
1、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单位推荐或者政工部门提名,经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申报奖励的等级,撰写事迹材料,工作区指定板块填写申请和请示,相关单位按照批准权限和程序逐级申报。
2、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实施前,奖励批准机关的部门应当征求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事迹和奖励条件,确定奖励等级,并组织公示。
3、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对个人和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第六节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由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颁发奖励命令并授予相应奖章。个人和集体在同一个奖励项目上获得新的奖励并且超过上次奖励级别的,一般只颁发高级别奖章,获得奖励级别与以往相同的,可累积记录奖励次数。
第七节 奖励的撤销
获得奖励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问题,骗取奖励的;   
(二)获得授予集体嘉奖以上奖励的集体发生严重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获得个人嘉奖以上奖励的受到开除处分、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  

撤销奖励,由原奖励申报机关按照程序报请原奖励批准机关审批。特殊情况下,原奖励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

第五章 处分 (处分细则参照《红尖行政处分条例》)
凡是违反条令条例和红尖公布的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级、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的处罚。
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惩前毙后,治病救人。
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
队员: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留用察看、除名、开除军籍。
单位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衔、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军籍、取消建制。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违反我军条令和日常管理纪律的一切行为,并没有认真检讨、总结教训。
第四节 处分的实施权限
1、队员的警告可以由本单位主官实施。
2、正营(含)或相当于正营级(含)以下干部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处分,由战区或相当于战区级单位批准实施。
3、正营(含)或相当于正营级(含)以下干部降衔、降职、撤职;副战区职(含)或相当于副战区职(含)以上到副总队级(含)或相当于副总队级(含)以下干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由总队级单位批准实施
4、副战区职(含)或相当于副战区级(含)以上到副总队级(含)或相当于副总队级(含)以下干部的降衔、降职、撤职;部级(正职)以下机关干部的机关降衔、降职、撤职处分,由纪律监察部批准实施;
4、总队级(含)或相当于总队级(含)以上到部级正职干部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衔、降职、撤职由红尖军委会批准,指定军委纪律监察部代发实施。
5、队员的开除军籍处分由总队或执行部门会同训练管理部共同批准实施;正营(含)或相当于正营级(含)以下的干部开除军籍由纪律监察部会同训练管理部共同批准实施;副战区职(含)或相当于副战区级(含)以上的干部开除军籍由红尖军委会批准实施;
6、纪律监察部应定期巡视,纠察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通报,重大特殊情况由军委会指定专权查处。
7、取消建制处分由军委会单独批准实施。
各级单位所有处分,必须及时报备军委纪律监察部备案;实施开除军籍处分后,必须及时报备训练管理部备案。

待训新兵小斯斯 12:02:54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3:15
第五节 实施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违纪者主管单位组织或者相关承办机关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上级审定;
(三)根据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处分。
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越级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下级单位通告,并对此负责。
第六节 对违纪者应当及时处理,一般在发现违纪行为五日以内给予处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时,应当报上级批准。
第七节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十日内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八节 处分通常应当按照处分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第九节: 处罚基本原则:
1、违反纪律条令五大基本原则的立即开除军籍。
2、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三至第九条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记过、降衔、降职处分。
3、违反纪律条令第三章第十至第十四条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降衔、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军籍处分。
4、违反纪律条令第十条相关内容,一经核实相关部门应予以责令限期解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说明的,参与人员一律开除军籍!

待训新兵小斯斯 12:03:21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3:58
红色尖兵纪律组织条例学习完毕!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4:05
入列!

待训新兵小斯斯 12:04:07


待训新兵小斯斯 12:04:29
敬礼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2:04:34
回礼!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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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2 12: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48:33
现在由我带你学习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48:52
收到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49:00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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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建立红尖团队健康的人际关系,增进官兵的团结友谊,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有序的红尖队伍是红尖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

二、无论是运用语言、表情、体态等手段进行直接的交往,还是借助文字图像、网络媒介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的间接交往,都是信息交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情感、态度等的交流过程,由以上种种交流所衍生的一切有关情感、金钱等方面的直接关系均视为红尖内部人际关系。

三、红尖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文化水平、思想认识、言谈举止等都不尽相同,为了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密切官兵关系,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进行正常的红尖军人交往,维持纯洁的军队内部关系,特此制订本条例。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49:35
明白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00
四、战区副职以下适龄人员,严禁在红尖内部谈恋爱,若与红尖以外人员建立恋爱关系并双方同意愿意加入红尖,或双方人员在进入红尖之时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经考核后不得在同一战区服役,相关战区必须将双方关系情况向政治工作部申报备案,违反者当事人员一律开除军籍。

五、副战区级以上适龄人员若经过长期了解,愿意进一步发展双方感情,需将双方情况向政治工作部申报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服役,未经批准不得在红尖内部擅自以恋人等名义公开关系。

六、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如因工作,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得到目的地红尖战友提供帮助的,必须在行前将旅途线路,停留时间等情况报请政治工作部备案,获得批准后,总队将正式通知沿途红尖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切食宿帮助和便利。如果未经总队批准,但沿途战友提供帮助的,不列入红尖组织关系范围。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0:01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29
七、红尖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在未经总队备案批准的情况下,严禁以红尖内部名义和旗号私自行动。凡因私下行为如聚会,见面以及各种交流所引发并造成的一切感情,经济等方面的纠纷或损失,一律由双方自行解决。

八、总队在任何与经济有关的重大事项上,包括装备采购、装备订制、各种捐助等活动,均由总队或政治工作部发出明确命令或通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供红尖帐号和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没有总队正式发布命令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员的一切活动,均不再红尖职责范围之内,任何人和单位未经总队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发布与红尖有关的标识和文字,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九、各战区、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未经总队批准备案,一律不视为红尖正式活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十、以上所述各款内容要求,只从客观上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主观上并不能保证参与人员的绝对行为安全,红尖提倡在共同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中彼此交往,相互沟通,增进理解。通过健康的人际交往,互相学习,形成共识,达到理想、志趣和道德的认同,缩短客观上存在的个性和感情差距,建立起深厚的战友情谊。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0:44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0:57
十一、红尖的人际关系,必须要做到光明磊落,忠诚守信、互尊互敬、平等待人、互相理解、谦虚谨慎、互帮互助、遵法守纪、角色规范、注意礼仪。从思想感情、学识教养、道德品质、处世态度、举止风度全方面提高红尖军人素质,树立良好红尖形象。

十二、补充条款:工作区严禁私自发布与红尖无紧密关系的求助贴子。红尖只在发生全国性的重大人员伤亡灾害事件(例如08地震)或红尖相关人员因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经政治工作部派人核查确认并能组织参与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动员全红尖性的相关活动。

特此颁布


红色尖兵军委会
                    2011.5.11第一次修订
2022.8.16第二次修订

待训新兵小斯斯 11:51:21


【中战】见习教官燕子 11:51:34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学习完毕!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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