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尖兵官网,红色尖兵,红尖,红尖特战,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劰载中...
🌓 切换到窄版

红色尖兵

 找回密码
 新兵入伍
搜索
本帖最后由 红尖子熙 于 2025-9-17 17:09 编辑 bg7.png 关于举办红色尖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歌咏比赛的通知
关于南部战区潮音同志任职命令——————————————
关于红尖IP设计嘉奖令 ———————
关于中部战区部分领导干部任职的命令----------------------------------
关于狙击同志跨战区调动申请的批复 ------------------------------

小喇叭+ 发布

系统消息:红尖季瑾翊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8 01:00
系统消息:红尖季瑾翊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7 00:09
系统消息:情毒已经连续答对10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5 20:17
系统消息:情毒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4 17:54
系统消息:红尖蝮蛇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2 18:46
系统消息:红尖蝮蛇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0 21:52
系统消息:红尖小霄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10 15:17
系统消息:红尖猎虎已经连续答对100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9 11:49
系统消息:红尖蝮蛇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8 19:30
系统消息:红尖苏以辙已经连续答对10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7 22:29
系统消息:红尖苏以辙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6 23:37
系统消息:红色尖兵凤凰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6 10:42
系统消息:情毒已经连续答对10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5 09:46
系统消息:红尖苏以辙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4 23:10
系统消息:红色尖兵凤凰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4 10:39
系统消息:红尖子熙已经连续答对10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4 07:55
系统消息:情毒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3 17:34
系统消息:红尖子熙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3 08:55
系统消息:红尖九思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3 00:16
系统消息:红尖非鹰已经连续答对3道难题,逆天学霸谁与争锋?!#每日答题#
09-01 21:23
查看: 69|回复: 1
收起左侧

第四战区2016年1月26日学习《军官服役条例》记录

[复制链接]
我的关系0

该用户从未签到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6-1-29 19: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马上入伍,成为红尖的一员.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兵入伍

x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0:35
全体都有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0:41
向右看齐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0:46
向前看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0:50
稍息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0:59
立正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1:40
敬礼!报告司令员同志,四战区学习前集合完毕,是否点名,请指示,值班员麟枫!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2:07
敬礼!报告副司令员同志,四战区学习前集合完毕,是否点名,请指示,值班员麟枫!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2:32
敬礼!报告作训处长同志,四战区学习前集合完毕,是否点名,请指示,值班员麟枫!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2:56
回礼,开始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10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15
稍息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18
点名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22
稍息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33
司令员同志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42
副司令员同志
第四战区司令员 2016/01/26 20:03:49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3:54
参谋长同志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4:06
作训处参谋同志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4:30
在会人员答到
十旅一营飘儿 2016/01/26 20:04:33

第四战区影月 2016/01/26 20:04:34

第四战区千魅 2016/01/26 20:04:36

第四战区媛媛 2016/01/26 20:04:37

第四战区丽丽 2016/01/26 20:04:37

第四战区血燕 2016/01/26 20:04:46

第四战区灵雅 2016/01/26 20:04:56

第四战区暗礁 2016/01/26 20:04:59

第四战区狼穴 2016/01/26 20:05:03

第四战区黑曼巴 2016/01/26 20:05:19

第四战区成长 2016/01/26 20:05:54

第四战区胡睿 2016/01/26 20:06:08

第四战区彤彤 2016/01/26 20:06:14

第四战区阿狸 2016/01/26 20:06:22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6:36
敬礼!
报告作训处长同志,第四战区点名完毕,应到86人,实到16人,请假2人,报告完毕!请指示!值班员麟枫!
第四战区追命 2016/01/26 20:06:43

第四战区丹宝 2016/01/26 20:07:06
报告,请求入列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7:14
稍息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7:25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07:28
稍息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8:01
敬礼! 今儿带大家学习 红色尖兵军官服役条例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8:13
红色尖兵军官服役条例

--------------------------------------------------------


        2007年8月1日红色尖兵特战总队常委会正式批准实行,2009年12月1日第一修订,2010年10月第二次修订,2011年7月22日第三次修订,2012年6月26日第四次修订,2016年1月12日第五次修订: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8:2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七章军官职责
第八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九章 附则
附录:一、二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8: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队伍,以利于红尖各单位顺利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是指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虚拟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 军官履行红尖条令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红尖部队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9:07
第四条 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尊重队员公论。

第五条 红色尖兵按照体恤现役军官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六条 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第七条 红色尖兵联席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战区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9:26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八条 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09:46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 产党,忠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坚持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红色尖兵的建设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遵守红色尖兵的各项条例、条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了解现代军事常识、掌握基本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经过红尖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身体健康;

(四)爱护士兵,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五)注册名字ID使用简体中文汉字,健康向上,富有朝气,能够展现中国军人特有的精神风貌。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0:18
第九条 军官的来源:

(一)选拔红尖优秀排连营职干部进入(红尖教导旅)学习毕业;取得军官资格。

(二)接收其他社会优秀成员培训代职;

(三)由特招的文职、专业干部改任;

(四)招收红尖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无参加任何会社人员)。 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五)选拔红尖优秀正旅级以上干部进入(红尖政治指挥学院)学习毕业;取得中高级军官资格。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0:37
第十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正营职以下实行教导大队培训结业,副旅职以上由总部统一选拨,经政治指挥学院面试,学习毕业晋升军官的制度.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0:59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十一条 各级首长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分工对所属军官进行考核。 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队员相结合,根据军官的基本条件和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任命正旅职或相当于本级以上正式军官职务,必须先经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毕业并考核合格;未经考核不得任命为正式职务。任命正连级以上军官,一般应经过教导旅学习并获得相应资格.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11:27
报告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1:37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1:40
第十二条 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正大军区级以上军官到军委会委员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大军区级军官到正营级军官,由本战区军政主官任免;各部副部级以下军官由各部主官直接任免。战区参谋长由联席参谋部选拨任免.

(三)副营级军官到正排级军官,由正旅级或相当于本级单位主官任免,报战区机关备案。

(四)战区副大军区级以下各级军官任免,必须严格按照军政需要由各级军政主官分别任免,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各部副大军区级以下军官由部长亲自任免,并承担相应责任。


注1:学员干部一般指临时任命的已经进入政治指挥学院学习的学员担任代理中高级干部职务.正旅职(含)以上正式职务必须从具有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毕业资格的干部中选拨任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学员干部代理 。

前款所列军官职务的任免,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11:44
请求入列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1:48
入列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11:56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11:58
敬礼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2:06
回礼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2:10
第十三条 在执行作战、抢险救灾或发生严重违纪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任何一级上级首长有权暂时免去违抗命令、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的所属军官的职务,并可以临时指派其他军人代理;因其他原因,军官职务出现空缺时,上级首长也可以临时指派其他军人代理。
依照前款规定暂时免去或者临时指派军人代理军官职务,应当尽快报请有任免权的上级审核决定,履行任免手续。
第四战区雷神 2016/01/26 20:12:22
报告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2:47

第四战区雪琪 2016/01/26 20:12:48
报告
第四战区雷神 2016/01/26 20:12:55
请求入列
第四战区雪琪 2016/01/26 20:13:03
请求入列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3:23
自行入列
第四战区雷神 2016/01/26 20:13:25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3:27
第十六条 认证
档案认证:个人资料,个人照片,建立军官档案。
实名认证:工作区实名认证,需提供身份证照。

第十七条 担任战区副职(含)以下职务军官的任职最低时间为二个月,战区正职(含)以上军官的最低任职时间为六个月,任职时间不满规定的不得予以晋升或按同级干部转业。(不含代理期)

第十八条 机关和院校军官,任职的最低时间参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机关和院校的参谋、教员等军官,每个职务等级任职的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军官任职,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决定执行。
第四战区雷神 2016/01/26 20:13:28
敬礼
第四战区雪琪 2016/01/26 20:13:29

第四战区雪琪 2016/01/26 20:13:36
敬礼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3:48
第二十条 军官任职满最低时间后,才能根据编制缺额和本人德才条件逐职晋升。 军官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晋升;特别优秀的,可以越职晋升。

第二十一条 军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经历、在线时间、院校培训等资格。具体条件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二条 军官职务应当按照编制员额和编制职务等级任命。

第二十三条 军官经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调任下级职务或者改做其他工作,并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待遇。

第二十四条 担任军委委员职务的军官,战区正职和战区副职平时任职的最高时间分别为三年。任职满最高年限的(军委会委员可再延期一年),应当免去或调整现任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根据红尖建设的需要,总部可以向非红尖单位或部门派遣军官,执行红尖交付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 军官可以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改任文职干部。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4:22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二十七条 军官应当在不同岗位或者不同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具体办法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军官在一个岗位任职满下列年限的,应当交流:
(一)作战部队担任正旅以下主官职务的,六个月;担任战区副职以上至直属单位各级主官职务的,十二个月;
(二)作战部队以外单位担任相当于战区副职以下主官职务的,十二个月;   
(三)机关担任参谋、处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十二个月;担任参谋,教员及少数专业性强和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担任其他职务的军官,也应当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第二十九条 军官轮岗和交流应定期举行,交流时间至少一个月以上。

第三十条 军官原则不许越级管理和指挥,除战时或重大突发事件以外。

第三十一条 军官原则不得在其他作战单位群担任职务,但是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军官在执行职务时,如有不妥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沟通。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4:43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三条 军官在作战和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按照红色尖兵总队常务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5:09
第三十四条 军官违反军纪的,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停职、撤职、开除军籍以及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处分。

第三十五条 被撤职的军官,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安排新的职务;未任命新的职务的,应当确定职务等级待遇。 受到红尖严重警告处份的一个月内不得任命新的职务,受到红尖记大过以上处份的二个月内不得任命新的职务,受到降职以上处份的军官,三个月内不得恢复或担任原等级的职务。

第三十六条 军官违反法律,构成言论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5:35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七条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根据本人现役职务军衔可以申请对应工作区军衔,按照红色尖兵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红色尖兵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八条 军官享受精华奖励,原创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奖励的待遇。

第三十九条 军官按不同等级将享受到任务预支金,但金额按各单位总财政比例提取,一般不超过10%。

第四十条 军官享受工作区相应军官待遇。

第四十一条 军官如有在岗不负责或消极怠工,违抗命令等情况,将取消工资及其他待遇,具体情况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二条 军官私自离队将取消一切军官待遇。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5:57
第七章 军官职责

第四十三条 各级军官领导和实施本单位具体工作并为之负责。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必须按职务安排布置日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

第四十四条 各级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述职报告,由各级主管负责。战区正职以上军官必须向红色尖兵联席参谋部以书面形式汇报。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6:23
第八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四十五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处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6:42
第四十六条 军官认为不能担任职务的,应当进行调整或退出现役。

第四十七条 军官未达服役最高年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整或退出现役:   
(一)任本职已满最高时间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二)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

第四十八条 军官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与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相同,退出现役后,取消一切军官待遇。军官退出现役后,三个月内不得参加复训.

第四十九条 士兵获得过总队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军官曾任正旅职以上满三个月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采取转入非作战直属机构的方式安置;战区正职级别以上干部可以转入红色尖兵顾问机构。不再担任和保留红尖任何职务的,应当退出所有工作群。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6:55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红色尖兵联席参谋部根据本条例制定军官奖罚实施办法,报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7:30
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

2007年5月25日颁布    8月1日正式实施
2016年1月13日修订版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7:41
附一: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招生要求 (2011版修订)

一、入伍满三个月以上。
二、政治合格,思想过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在日常工作中表现良好,一个月内未受过总队警告以上处份,通过教导旅培训结业并担任过副旅以上职务的军官。
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时间充足,初步掌握部队日常工作的方法和流程。
五、战区推荐,向政治指挥学院进行申报政审。
六、联席参谋部批准审核后进入学院学习。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7:58
附二:红尖军官军衔等级(参照别表)

指挥体系:

军委会---主席负责制
联席参谋部---总长负责制
各部---部长负责制
战区及战区编制单位---军政主官分别负责制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8:24
附三:工作区特殊勋章授予条件

红色尖兵一级创建勋章:授予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前入队的现役队员。红色尖兵二级创建勋章:授予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前入队的现役队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勋章:授予所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WJ部队服过兵役的现、复转老兵。一级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一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退役后撤消,下同)二级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二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3J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三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特战荣誉勋章:授予参加过一次以上野外实战演练者。猎人荣誉勋章:授予参加过五次以上野外实战演练者。特殊贡献勋章:
一、红尖现役,任过战区正职主官以上职务超过六个月、连续服役超过二年以上时间、在相关职务上做出突出贡献,半年内未受过总队严重警告以上处份或未任过战区主官以上职务,但连续服役超过二年时间、为红尖做出了特别突出,具有历史性的贡献、获得过总队二等功以上奖励、半年内未受过总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志。
二,为红尖做出特别突出或重大贡献者。

三,除开除军籍外,该勋章不得随所受处份而撤消.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9:03
退役奖章:授予所有从红尖正常退役的老兵。
关于特殊贡献的解释:

无论红尖内外人员,具有以下行为者可视为特殊贡献

1、极积参与红尖的各项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者。
2、极积参与各项训练学习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者。
3、为红尖或工作区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和成绩者。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9:08
值班员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14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19:21
学习完毕,整队解散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31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43
全体都有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50
向右看齐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53
向前看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56
稍息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19:59
立正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20:21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暗礁 2016/01/26 20:20:25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阿狸 2016/01/26 20:20:27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血燕 2016/01/26 20:20:27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丽丽 2016/01/26 20:20:29
立第四战区问鼎之志,铸红色尖兵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苍穹 2016/01/26 20:20:34
立第四战区问鼎之志,铸红色尖兵铁血军魂。
第四战区丹宝 2016/01/26 20:20:36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20:36
立四战问鼎之志,铸红尖铁血军魂!

评分

参与人数 1贡献 +1 收起 理由
红尖粤晴 + 1

查看全部评分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我的关系0

该用户从未签到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19: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21:00
解散
第四战区麟枫 2016/01/26 20:21:04

第四战区血燕 2016/01/26 20:21:06
杀!
十旅一营飘儿 2016/01/26 20:21:07

第四战区狼穴 2016/01/26 20:21:07

第四战区作训处长 2016/01/26 20:21:10

第四战区丹宝 2016/01/26 20:21:12

第四战区丽丽 2016/01/26 20:21:13

第四战区暗礁 2016/01/26 20:21:13
杀!
第四战区灵雅 2016/01/26 20:21:16

一营副教导员俊宝 2016/01/26 20:21:17

第四战区雷神 2016/01/26 20:21:41

第四战区阿狸 2016/01/26 20:21:47

第四战区黑曼巴 2016/01/26 20:21:58

第四战区追命 2016/01/26 20:22:30

第四战区苍穹 2016/01/26 20:22:41

第四战区胡睿 2016/01/26 20:24:20

第四战区成长 2016/01/26 20:24:26

第四战区彤彤 2016/01/26 20:24:41

第四战区雪琪 2016/01/26 20:25:01

我热爱我们的红尖,一如我们热爱故土和家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正式加入,但我仍愿倾尽全力,去维护和捍卫它的尊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兵入伍

本版积分规则

Loading...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红色尖兵 ( 辽ICP备19013751号-2 )

返回顶部
x

红色尖兵微信公众号

GMT+8, 2025-9-20 23:17 , Processed in 0.093734 second(s), 60 queries .

Powered by 红色尖兵 X3.4

© 2007-2025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