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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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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区2016年8月4日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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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勋章个人三等功集体嘉奖新区建区赞助勋章

发表于 2016-8-4 21: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甘肃省-白银市电信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19:59:29
准备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0:12
全体都有!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16
向右看――齐!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22
向前――看!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46
整理着装!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2:14
立正!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3:03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3:10
停!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05:41
谁在?继续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6:33
敬礼!报告政委同志,第一战区点名前集合完毕,是否点名,请指示,值班员之灵!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06:46
回礼,开始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0
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4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9
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13
稍息!
121先生的……(待填) 21:32:40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13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31
主任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42
参谋长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52
副处长同志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08:11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15
杜若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28
嘟嘟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34
识魂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42
守护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48
张昔同志
第一战区守护 2016/08/04 20:08:51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06
蓝韵同志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09:10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12
当归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31
青柩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52
心扉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0:12
黑狼同志
第一战区当归 2016/08/04 20:11:08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00
敬礼!报告政委同志,第一战区学习前点名完毕,应到16人,实到8人,请假2人(黑狼,张昔),报告完毕!请指示!值班员之灵!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2:36
回礼,稍息
代副处长 2016/08/04 20:12:38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51
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54
稍息!
第一战区杜若 2016/08/04 20:13:02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3:39
刚来的都自行入列 会后到会人数加上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14:13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4:19
敬礼,大家早上好,根据总队要求,我们今天进行第二次学习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4:25
晚上好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5:39
下面我们学习军官服服役条例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6:47
内容不多,不许溜号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7:06
红色尖兵军官服役条例

--------------------------------------------------------

        2007年8月1日红色尖兵特战总队常委会正式批准实行,2009年12月1日第一修订,2010年10月第二次修订,2011年7月22日第三次修订,2012年6月26日第四次修订,2016年1月12日第五次修订,2016年4月4日第六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七章军官职责
第八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九章 附则
附录:一、二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7: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队伍,以利于红尖各单位顺利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是指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虚拟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 军官履行红尖条令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红尖部队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第四条 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尊重队员公论。

第五条 红色尖兵按照体恤现役军官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六条 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第七条 红色尖兵政治宣传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战区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8:39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八条 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 产党,忠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坚持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红色尖兵的建设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遵守红色尖兵的各项条例、条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了解现代军事常识、掌握基本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经过红尖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身体健康;

(四)爱护士兵,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五)注册名字ID使用简体中文汉字,健康向上,富有朝气,能够展现中国军人特有的精神风貌。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9:37
第九条 军官的来源:

(一)选拔红尖优秀排连营职干部进入(红尖教导旅)学习毕业;取得军官资格。

(二)接收其他社会优秀成员培训代职;

(三)由特招的文职、专业干部改任;

(四)招收红尖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无参加任何会社人员)。 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五)选拔红尖优秀正旅级以上干部进入(红尖政治指挥学院)学习毕业;取得中高级军官资格。
.

第十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正营职以下实行教导大队培训结业,副旅职以上由总部统一选拨,经政治指挥学院面试,学习毕业晋升军官的制度.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0:21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十一条 各级首长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分工对所属军官进行考核。 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队员相结合,根据军官的基本条件和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任命正旅职或相当于本级以上正式军官职务,必须先经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毕业并经政治宣传部考核合格;未经考核不得任命为正式职务。任命正连级以上军官,一般应经过教导旅学习并获得相应资格。

无教导旅、学院毕业资历的,因特殊情况需要任职并经政治部审核通过的军官,职务一律为代理,不得任命为正式职务。


第十二条 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正大军区级以上军官到军委会委员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大军区级军官到正营级军官,由本战区军政主官申请,经政治宣传部审核后任免;各部副部级以下军官由各部主官申请,经政治宣传部审核后任免。战区参谋长由联席参谋部选拨任免。

(三)副营级军官到正排级军官,由正旅级或相当于本级单位主官申请,经战区政治部审核后任免,报政治宣传部备案。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0:56
0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21:02
0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21:04
0
【红色尖兵军衔】:四级军士长
【红色尖兵职务】:特战精英
【红色尖兵部门】:南部战区四旅二营
【红色尖兵编制】:HSJB-N-4L-2006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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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2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甘肃省-白银市电信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2:45
其他人溜号?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22:51
0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3:58
值班员统计溜号的检查一份 发我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24:08
是!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4:36
第十五条 作战部队战区正职到副营职级别军官,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时间为一年,特殊情况经总政治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超过任职期限不能晋升或调整的将按转业或退役处理。

第十六条 认证
档案认证:个人资料,个人照片,建立军官档案。
实名认证:工作区实名认证,需提供身份证照。

第十七条 担任战区副职(含)以下职务军官的任职最低时间为二个月,战区正职(含)以上军官的最低任职时间为六个月,任职时间不满规定的不得予以晋升或按同级干部转业。(不含代理期)

第十八条 机关和院校军官,任职的最低时间参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机关和院校的参谋、教员等军官,每个职务等级任职的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军官任职,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决定执行。

第二十条 军官任职满最低时间后,才能根据编制缺额和本人德才条件逐职晋升。 军官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晋升;特别优秀的,可以越职晋升。

第二十一条 军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经历、在线时间、院校培训等资格。具体条件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5:17

第二十二条 军官职务应当按照编制员额和编制职务等级任命。

第二十三条 军官经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调任下级职务或者改做其他工作,并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待遇。

第二十四条 担任军委委员职务的军官,战区正职和战区副职平时任职的最高时间分别为三年。任职满最高年限的(军委会委员可再延期一年),应当免去或调整现任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根据红尖建设的需要,总部可以向非红尖单位或部门派遣军官,执行红尖交付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 军官可以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改任文职干部。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5:46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二十七条 军官应当在不同岗位或者不同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具体办法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军官在一个岗位任职满下列年限的,应当交流:
(一)作战部队担任正旅以下主官职务的,六个月;担任战区副职以上至直属单位各级主官职务的,十二个月;
(二)作战部队以外单位担任相当于战区副职以下主官职务的,十二个月;   
(三)机关担任参谋、处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十二个月;担任参谋,教员及少数专业性强和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担任其他职务的军官,也应当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第二十九条 军官轮岗和交流应定期举行,交流时间至少一个月以上。

第三十条 军官原则不许越级管理和指挥,除战时或重大突发事件以外。

第三十一条 军官原则不得在其他作战单位群担任职务,但是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军官在执行职务时,如有不妥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沟通。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6:29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三条 军官在作战和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按照红色尖兵总队常务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

第三十四条 军官违反军纪的,按照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停职、撤职、开除军籍以及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处分。

第三十五条 被撤职的军官,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安排新的职务;未任命新的职务的,应当确定职务等级待遇。 受到红尖严重警告处份的一个月内不得任命新的职务,受到红尖记大过以上处份的二个月内不得任命新的职务,受到降职以上处份的军官,三个月内不得恢复或担任原等级的职务。

第三十六条 军官违反法律,构成言论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7:12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七条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根据本人现役职务军衔可以申请对应工作区军衔,按照红色尖兵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红色尖兵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八条 军官享受精华奖励,原创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奖励的待遇。

第三十九条 军官按不同等级将享受到任务预支金,但金额按各单位总财政比例提取,一般不超过10%。

第四十条 军官享受工作区相应军官待遇。

第四十一条 军官如有在岗不负责或消极怠工,违抗命令等情况,将取消工资及其他待遇,具体情况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二条 军官私自离队将取消一切军官待遇。

第七章 军官职责

第四十三条 各级军官领导和实施本单位具体工作并为之负责。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必须按职务安排布置日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

第四十四条 各级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述职报告,由各级主管负责。战区正职以上军官必须向红色尖兵联席参谋部以书面形式汇报。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8:02
第八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四十五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处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
第四十六条 军官认为不能担任职务的,应当进行调整或退出现役。

第四十七条 军官未达服役最高年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整或退出现役:   
(一)任本职已满最高时间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二)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

第四十八条 军官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与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相同,退出现役后,取消一切军官待遇。军官退出现役后,三个月内不得参加复训.

第四十九条 士兵获得过总队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军官曾任正旅职以上满三个月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采取转入非作战直属机构的方式安置;战区正职级别以上干部可以转入红色尖兵顾问机构。不再担任和保留红尖任何职务的,应当退出所有工作群。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8:42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红色尖兵联席参谋部根据本条例制定军官奖罚实施办法,报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

2007年5月25日颁布    8月1日正式实施
                            2016年1月13日修订版  2016年4月4日修订
         
------------------------------------------------------------------------------------------------------------------

附一: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招生要求 (2011版修订)

一、入伍满三个月以上。
二、政治合格,思想过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在日常工作中表现良好,一个月内未受过总队警告以上处份,通过教导旅培训结业并担任过副旅以上职务的军官。
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时间充足,初步掌握部队日常工作的方法和流程。
五、战区推荐,向政治指挥学院进行申报政审。
六、联席参谋部批准审核后进入学院学习。
  
附二:红尖军官军衔等级(参照别表)

指挥体系:

军委会---主席负责制 联席参谋部---总长负责制 各部---部长负责制 战区及战区编制单位---军政主官分别负责制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9:16
附三:工作区特殊勋章授予条件

红色尖兵一级创建勋章:授予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前入队的现役队员。红色尖兵二级创建勋章:授予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前入队的现役队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勋章:授予所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WJ部队服过兵役的现、复转老兵。一级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一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退役后撤消,下同)二级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二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3J忠勇服役勋章:授予在红尖累记服役三年以上时间的现役队员。特战荣誉勋章:授予参加过一次以上野外实战演练者。猎人荣誉勋章:授予参加过五次以上野外实战演练者。特殊贡献勋章:
一、 红尖现役,任过战区正职主官以上职务超过六个月、连续服役超过二年以上时间、在相关职务上做出突出贡献,半年内未受过总队严重警告以上处份或未任过战区主 官以上职务,但连续服役超过二年时间、为红尖做出了特别突出,具有历史性的贡献、获得过总队二等功以上奖励、半年内未受过总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志。
二,为红尖做出特别突出或重大贡献者。

三,除开除军籍外,该勋章不得随所受处份而撤消.
退役奖章:授予所有从红尖正常退役的老兵。
关于特殊贡献的解释:

无论红尖内外人员,具有以下行为者可视为特殊贡献

1、极积参与红尖的各项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者。
2、极积参与各项训练学习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者。
3、为红尖或工作区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和成绩者。

【红色尖兵军衔】:四级军士长
【红色尖兵职务】:特战精英
【红色尖兵部门】:南部战区四旅二营
【红色尖兵编制】:HSJB-N-4L-2006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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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21: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甘肃省-白银市电信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9:48
查岗,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29:53
到!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29:54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29:59
到!
代副处长 2016/08/04 20:30:00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30:13

司令员 2016/08/04 20:31:01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1:18
大家学习完服役条例?有什么想法说说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32:08
报告!没有
司令员 2016/08/04 20:32:30
我说两句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2:37
司令请讲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32:54
严格遵守红尖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履职。
司令员 2016/08/04 20:33:27
这次组织学习的两个条例,组织纪律条例是红尖战士要遵守的基本准则,军官服役条例就是军官的准则
司令员 2016/08/04 20:34:09
战区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条例,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落实军官条例的内容
司令员 2016/08/04 20:35:10
从培养,到任免,到奖惩要根据军官条例,做到有例可依,有令可寻。
司令员 2016/08/04 20:35:33
切忌学完就都给我抛脑后,丢姥姥家了
司令员 2016/08/04 20:36:11
完毕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6:35
敬礼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7:13
司令说了这么多,大家上下所有人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怎么去做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7:33
接今天学习的机会 我说一件事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39:30
马上八一三淞沪抗战纪念日了,战区内部搞个小征文活动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0:49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截止时间是八月13日晚24点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2:13
具体奖励我将在明天以通知形式告诉大家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2:51
大家有没有需要协调事情?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43:11
报告,没有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3:30
报告!没有!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4:20
报告!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4:29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4:53
我说件事,全体加宣传队好友,转发空间的宣传视频和全家福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5:41
宣传队公众号是:3400713404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6:54
完毕!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7:18
其他人不说就是没有了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48:16
值班员  上传会议记录 整队解散 征文活动交接下一班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8:39
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9:02
全体都有!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9:16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9:22
立正!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49:58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50:06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50:08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司令员 2016/08/04 20:50:15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50:22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50:45
解散!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50:47
忠诚为本捍卫铁血红尖,意志如钢尽显王者风范!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50:51
杀!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50:55
杀!
司令员 2016/08/04 20:50:57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50:59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51:01
杀!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51:56
杀!
【红色尖兵军衔】:四级军士长
【红色尖兵职务】:特战精英
【红色尖兵部门】:南部战区四旅二营
【红色尖兵编制】:HSJB-N-4L-2006
【红色尖兵军籍】:红尖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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