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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5 2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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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省-南昌市电信
本帖最后由 红尖沐泽 于 2020-2-16 13:07 编辑
嗯,我想说啥来着了,哦,最近忙着抄条例呢,为自己捏一把辛酸泪。刚抄完手抄,又来一份心得,我觉得我江郎才尽了,唔,黔驴技穷?大概吧。
今天把我家班长气着了,然后我家班长把老头跟学院的教头也气着了。我家班长啊,劳碌命啊,心疼哟。你明明别人能偷懒就偷懒,就他较真,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看着我都不好偷懒了。
这个,献给我们的十三周年吧!希望能加精能获奖。
今天的主题,我们说条例。
就是我们前几天手抄的组织纪律。这几年,除了刚下战区的时候抄过一回,之后就一直也没再抄过了。人常说,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两三年过去了,确实是忘了好多,但,记得最清楚的,还是红尖的成员必须做到的,要多发帖,要多回帖,然后,必须原创。还有那,入伍不满三个月的,不允许退役。不允许加群,就是那种一个群里边有三个红尖兵的军事组织团体,超过三个,你得上报组织,然后,然后其他的就淡忘了。
直到后来的现在,在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又有了不一样的体会。至于是什么体会,这个还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那种只能意会的,说不出来的感受,总觉得,像醍醐灌顶一样的,猛然醒悟,心中呐喊一声“哦!原来如此!”
抄着抄着,我觉得有些很有意思的,给沐笙分享了一下,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勾到那个点,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第一节 各级首长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首长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节 各级首长必须按照本条令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正确地实施奖惩,对滥施奖惩或者利用奖惩以权谋私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三节 各级首长应当对下级维护纪律和实施奖惩的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就是这一段。因为跟我家班长在组里聊着有的没的,结果,我就开小差,想到了别的。我得跟我家班长道个歉,对不起了,我家班长宝宝。嗯,我家班长宝宝是需要多加爱护的宝宝。
其实这段条例的内容,让我来说,简单点就两个字:“护短”,所以,我在抄写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以后都别抄条例了。抄的腰酸背疼的,手也酸了,坐着屁股都疼,都快直不起腰了。
想当年,我们去学院的时候,就抄过现役军官条例了,也是折磨人啊,因为手机太小,直接就去复印店把这个所有条例都复印了下来,这个,还得归功于我家班长,如果当年没有看到那么多文件档案,我估计,我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要把条例打印出来的。我家班长真好,比心。我去翻翻我的书架,还是能翻出来的。只是近年来,都不怎么看了。
我这小差开的脑洞有点宽了,跳跃性的,说风就是雨。其实我是想写写作业的,这回,有字数限制了,1000+其实我觉得,我可以。但是我又忽然来了兴致,来个小差,想写点别的,说好的作业第一个交呢,结果每次都拖到最后。唔,是标题党。写了标题,把第一占了,然后再慢慢写,我觉得这习惯要不得,得改!就像上次的,上上次的,上上上……唔,数不过来了,反正,就是最后都是自己慢慢补的,后来,后来就误人子弟了,我有罪!谁让他们说,谁带的兵像谁呢?所以也就有了有样学样的榜样了。
其实,我跟大家都一样,不用觉得我有什么不一样的,就像我家猎虎说的,以前刚来红尖的时候,我觉得沐泽就是大佬啊,嘿,把我乐的。我觉得,榜样,有我家班长们就够了,就不用向我看齐了,我,就是个误人子弟的,嘿。
红尖很好,大家也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柔软的一面,大家不用觉得谁谁谁脾气不好,不好相处,就随便评论了人家,你不了解一个人,是没有资格去评论和批判别人的,因为你不够格!因为你不是别人心中可以对你释放暖意的人,你还没有达到别人愿意把自己最柔软的一面展现在你面前的一个朋友。所以啊,别人怎么样,碍着你了吗?吃你家大米了吗?既然没有,那别人怎么样,管你什么事呢?
人跟人的交往,本来就是心换心的,如果你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去说别人怎么样了。
哎,扯得挺远了,开小差嘛,想一出是一出的,就别计较了,就这样吧。红尖晚安!
希望我做梦能梦到我作业写完了。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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