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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事高危职业就不用防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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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5-4 11: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移动
    “我又不从事高危职业,还需要防职业病?”这是预防职业病宣传活动现场经常听到的话。

    然而事实真是这样?4月25日至5月1日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副主任、主任医师贺炜对市民的这些误区进行了答疑解惑。

    贺炜表示,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在生活中常见。如果人们不注意,甚至比职业暴露还要伤害大。“多一些自觉防护,就会少一些身心损害。”

    贺炜解释道,目前我国确定为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职业因素,包括环境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生活方式、卫生服务素质等。在工作中明确暴露于职业危险因素的高危人群,工作环境会定期监测、工作中配备个人防护设施、工作时长有规定、每年有定期健康体检,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

    “随着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进步,职业活动中暴露于噪声环境的人群不断增多。”贺炜举例介绍,由噪声引发的职业病十分隐匿,一般在长时间噪声环境中工作3年以上。多数职业人员对噪声引起的躯体不适认识不足或不够重视,拒绝或不正确佩戴防噪装备。全国和重庆市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病人数已经超过职业中毒,成为第二大职业病。

    此外,贺炜还介绍,工作和生活中长时间不良姿势或方式、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和精神紧张,可分别引起职业相关性骨关节疾病和心理疾病,但我国目前还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广大劳动者应引起重视,尽可能避免相应职业危险因素,预防相应疾病发生。(李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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